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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撤销两公司一事 国家工商局发布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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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7-30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就撤销两公司一事
国家工商局发布公告
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1989年7月30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撤销中国康华发展总公司和中国工商经济开发公司的决定,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现对两公司撤销后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立中国康华发展总公司清算委员会和中国工商经济开发公司清算委员会;
二、从即日起,停止两公司清算范围外的活动;
三、两公司已签定的对内、对外合同以及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继续有效;
四、两公司清算结束后,应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分别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在此之前,法人资格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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