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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国土产交流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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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5-12
第1版()
专栏:社论

开展全国土产交流工作
一九五一年全国土产交流工作有很大的成绩。各地国营贸易部门和合作社先后召开了土产交流会议,有的地方还举行了规模很大的土产交流大会和展览会。在这些会议上,共订立了一万多个土产交流的合同和协议,总值人民币十万亿元左右,其中已经执行了的约占百分之七十,总值近人民币七万亿。还有许多土产交流是在会外进行的,有许多出口物资和工业原料是由国家通过合作社收购或直接在市场上采购的,这些都没有统计在内。去年各地的土产特产大部分都已销售出去,大大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提高了他们的购买力。这对于发展我国工农业生产,活跃城乡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打破美帝国主义对我国的封锁和禁运,起了重要的作用。
经验证明,绝大部分农村副产品是可以在扩大国内市场中找到销路的;依靠外销的只是少数;没有销路的——迷信品、高级奢侈品和某些生产技术上过于落后的产品——更是少数。在外销中,经验证明,有许多过去在资本主义国家市场上行销的土产,在苏联和新民主主义国家中也有广大的销路。大豆、花生、烟叶、麻、皮毛、丝绸、茶叶、猪鬃等主要特产以及许多有艺术价值的手工艺品,都受到了苏联和新民主主义国家人民的热烈欢迎。
经验证明,国营经济在发展土产交流上具有重要的领导作用。去年在各地土产交流会议上订立的合同和协议中,国营企业和合作社相互订立的以及国营企业和合作社跟私营商业订立的合同和协议约占总值的百分之八十五左右,这些都是在国营经济的领导和带动之下,紧密地依靠合作社,并团结私营商业进行的。
今后的土产交流工作,必须在已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起来。这就要求国营贸易组织和合作社组织对于各地区土产的生产情况和销售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制定计划、签订合同。要具体研究商品规格是否合宜,交货时间是否合于生产与推销的季节,那些商品合于消费者的要求,是否宜于作远距离的运销等等问题。假如把南京的板鸭远销到肉价很低的成都,把四川草编织品远销到上海,结果一定没有好处。我们必须防止一切无计划的、盲目的收购和推销,以免积压了国营贸易机关和合作社的资金,造成了亏损,浪费了生产力。
有些国营贸易组织、合作社组织和地方干部,在收购土产时,存在着盲目的高价收购思想。他们的主观愿望也许是好的,以为这样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但他们这种行动的实际结果则通通是很坏的。他们不了解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方法,在于给土产打开销路。高价收购的办法,加大了商品成本,刺激了粗制滥造,违反了物资流转规律,形成了产销地区价格“倒挂”,不仅不能开拓销路,反而造成滞销、积压,使国家贸易部门和合作社赔累很多,这是必须防止的。
至于有些国营贸易组织和合作社组织在土产购销工作中,违反政策、破坏制度、打击生产、唯利是图的现象,当然是不能容许的。我们必须在“三反”和“五反”运动胜利的基础上,坚决克服这些错误的和违法的行为或倾向。我们的国营贸易组织和合作社是社会主义和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一定要肃清资本主义经营思想的影响,抛弃资本主义的经营方法。
各地国营贸易组织和合作社经过了伟大的“三反”和“五反”运动,正在胜利地克服着由于不法资产阶级分子的进攻所造成的严重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正在从自己的组织内部清除被派进来和拉过去的坐探分子和蜕化分子;正在开始从思想上、组织上和制度上巩固胜利的成果。国营经济在批发和零售中的地位和领导作用,现在比过去任何时期更为强大,更为巩固。有了这些有利的条件,在去年土产交流的基础上,今年全国土产交流的规模必将比去年更加扩大。
今年全国土产交流的方针,是继续巩固和扩大国内的土产交流,完成出口任务,加强计划性,克服盲目性,正确掌握和合理调整土产价格,稳步地向前发展。对于有前途、有销路的,应当有计划地加以发展,对于前途不大而目前有销路的也应维持其正常的生产,销路不畅的应说服生产者适当减产。一般土产应该首先组织近距离的推销,各区的特产则应当组织远距离的推销。
目前为了帮助广大农民进行春耕生产和度过青黄不接时期的困难,全国各地的国营贸易组织和合作社必须迅速地、坚决地恢复和发展日常的业务,首先是用大力开展土产交流工作。要通过各地的土产交流会议、骡马大会、药材大会以及各种庙会的形式,组织和带动私营商业来实现土产的交流。最近华北贸易局和中南贸易部已经在天津和汉口召开了土产交流会议,郑州和济南正在举行药材交流大会,使土产交流活跃起来。我们认为各大行政区贸易部和合作总社,都应当召开一些小型的以进行交易为主的土产交流会议,实现本区内省与省间的近距离的交流,并可电请各地派遣由地方国营贸易组织、合作社负责人领导的、及具有经营能力的私营商业代表组成的小型代表团,参加讨论并订立地区间的土产交流合同。首先使土产交流趋向活跃,然后再逐渐扩大。
对于去年所订立的土产交流的协议和合同,有关部门必须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进行清理,使它迅速贯彻实现。各级贸易行政部门有责任监督所属贸易机构履行合同,并帮助他们解决收购、接交、运输、付款中的具体困难。在原则上,一切协议与合同,一经订立,就是必须贯彻实现的,任何逃避合同责任的企图,都是错误的。但由于去年所订立的协议和合同,其中有一部分确因当时对某种土产的具体产销情况了解不足,交货和收货双方都有困难,因此就要区别不同情况,加以处理。各地国营贸易组织和合作社贸易部门今后在执行政策、遵守制度、坚决履行合同等方面必须树立老老实实的实事求是的作风,并在这个基础之上,规定今后的合同条件和仲裁办法。
一切国营贸易组织和合作社组织,都必须坚持薄利多销的方针,纠正有害于土产发展的高价思想。土产的价格政策,和其他商品的价格政策一样,应当遵守对于生产事业、贩运事业和消费者三方有利的原则。在滞销时应当适当收购,支持生产。在畅销时应当大量出售,维持一定的价格水平;并进行市场管理,防止投机商人抢购。今年的土产价格,应保持基本稳定。一切国营贸易组织和合作社贸易组织,都必须精打细算,节省商品流转费用,以求降低运销成本,使消费者能得到价廉物美的商品。这些就是发展土产的生产和交流的唯一正确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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