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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为自己吟唱,又为人们吟唱——评当代诗与读者的疏离倾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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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8-01
第6版(文艺评论)
专栏:

诗,为自己吟唱,又为人们吟唱
——评当代诗与读者的疏离倾向
姜耕玉
当今中国诗坛,诗社林立,流派突起,各路诗家声音迥异,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态势。但令人困惑的是它与广大读者发生了“脱节”。这是否与诗“仅仅为自己歌唱”有关呢?
华兹华斯在《抒情歌谣集序言》这篇著名的浪漫主义宣言中宣称:“诗人决不是单单为诗人而写诗,他是为人们而写诗。”一个多世纪以后,美国诗人艾略特又提出诗歌有三种声音,“如果作者永远不对自己说话,其结果就不成其为诗了。尽管也许会成为一套词藻华丽的言语。”“但倘若诗专门为作者而写,那就会成为一种用秘而不宣的、无人知晓的语言写的诗,而只为作者的诗根本就算不上是诗。”他们这些涉及诗歌存在价值的观点,大概还没有过时。
诗是心灵的歌、生命的歌。诗人总是要通过真诚而自由地表现自我,抒发自我,去创造人类的精神现象。从这种意义上说,没有“自我”的诗,便不成为诗。然而,诗与其它艺术形式一样具有“他性”,具有欣赏价值,即荷载被人们理解的意义,表达人类的感情和生命存在形式,并传递难以捉摸却又为人们熟悉的感觉。诗歌是一种交流。可以说,一首真正的好诗,不光是属于诗人的,对于你和我,同样是奇异而美丽的。古今中外,优秀的诗篇,总是因为能够在广大读者中传颂,震撼人们的心灵,唤起人们优美的情绪,而跨越时代和国度,被人们视为珍宝而留传下来,相反,那种“用秘而不宣的、无人知晓的语言写的诗”,只能导致自我封闭,由此造成诗与读者的疏离和隔膜。
艺术的情绪是非个人的。诗,作为一种人类精神现象或生命现象的审美,首先能满足和调剂人们精神的自由生态。因而诗人既要尊重自我寻找自我表现自我,又要善于超越自我和个体生命的局限。诗人在个体化的探寻中应该从自己的感受突入到别人的感受中去,使自我或个体意识被别人理解和尊重,并能充实丰富群体意识、民族意识、人类意识,从而酿成成熟伟大的个体意识。诗人是精神的富有者,他总是要不断摆脱生命个体的限制和束缚,走向更广阔的人生和人类的精神世界。诗人比一般人具有更敏锐的感受力,更天才的悟性,更开阔的灵魂,更丰富的感情。他善于发现宇宙现象和生命现象的奥秘,点燃人性和生命的火把,能够沟通一群人或一层人甚至一代人的思想情绪,引起他们灵魂共振。雪莱曾把诗人比喻为夜莺,栖息在黑暗中用美妙的声音唱歌,安慰自己的寂寞又何尝不是安慰别人的寂寞?真正开拓和表现人类精神的诗歌,乍看为自己吟唱,实际上也是为人们吟唱,表现出一种超凡的艺术魔力。
任何一位诗人都是社会存在的人,要想离开现实,离开时代,就像鲁迅先生说的犹如拔着头发要离开地球一样不可能。诗要超越现实和时代,必须首先要想到和认识自己所处的时代和现实生活;诗,要走向世界必须首先要立足本民族,了解和领悟本民族的情感和艺术审美方式;同时也要很好地懂得其他民族和整个世界的文学。“观古今于须臾,抚四海于一瞬。”(陆机语)诗,总是在勾通与现实和历史、与民族和世界的联系之中,而超越现实的时空,走向永恒。中国第一个大诗人屈原的诗篇是在流放后
“发愤而作”的。司马迁引淮南王说“离骚者,犹离忧也”。作为败落的进步政治家的诗人,既没有囿于当时政治和个人的恩怨,发泄一时之忧愤,也不是斩断一切忧愁、离开人间去做着超出于时代的各种幻想和梦呓,而是面临楚国政治黑暗,濒于灭亡的现实,在痛苦的宁静的回忆中发生了感情和灵魂的升华。《离骚》中形成的中国知识分子最早的忧患意识和对理想的坚贞不渝的追求和探索,沟通并摇撼着不同时代的读者的心灵。反之,我国西晋末年的文人为了逃避政治,追求所谓“神超理得”的诗境。诗的情绪不与他们的生活、心境、意绪发生直接关系,近百年间流行的这类玄言诗,又有几首流传至今?
生命的内宇宙何等玄奥隐秘,诗的开发、探索、表现单单靠自我体验、闭门造车,是不能奏效的。倘若诗仅仅表现人的原始力的喷发,固然可以走进与世隔绝的原始森林去唱这一古老的歌。但倘若要表现人的生命的神秘感受,丰富和拓展人的精神世界,则应该是开放性的,面对现实人生,也要体验使生命的内宇宙赖以生存的外宇宙,体验维系和影响自己生存的周围的生命世界,以达到从整体上从现代的社会关系上把握生命的存在意识。如果一味强调诗仅表现生命内部的不可知部分,势必导致写诗的盲目性和神秘化,出现天马行空式的寻找的偏颇和玄妙莫测、隐晦难懂的现象。
当前诗歌创作中存在着凭个人情绪、随意为诗的倾向,不能不视为对诗歌艺术的一种亵渎。个人的情绪不同于诗的情绪。诗的情绪比个人的情绪更复杂,比常见的情绪更精炼,比一般的情绪更优美。艾略特说:“诗人之所以引人注意,引人感到兴趣,倒不是由于他的个人的情绪,由于他自己生活中的特殊事件所激起的那种情绪。他的特有的情绪可能是简单的、或是粗糙的、或是平庸的。他的诗中的情绪却该是一种十分复杂的东西,不过又不同于一般人的情绪的那种复杂。尽管一般人在生活中有十分复杂或者罕见的情绪。”强调“将这些普通情绪锤炼成诗。”为了获得更有人性价值、生命价值、审美价值的情绪,诗人需要准备随时随地,不断地抛弃自己,锤炼自己。我认为,锤炼成的诗的情绪,应该是——
永恒而鲜活的情绪。诗人不可放过艾略特说的“他自己生活中所激起的那种情绪”。要善于以这种情绪为发端,进行诗的情绪的回忆和沉淀、洗炼和熔铸……这也是诗人从现实中寻找永恒。如果说诗是从心灵中生出的永恒的花,那么生活会像露珠一样润色着她,使她充满鲜活的生机。
新奇而熟悉的情绪。诗,固然要追求新奇的情绪,但应该捕捉和提炼为人们感知的、熟悉的情绪。并不排斥新奇的情绪的陌生感,——超前意识的陌生感或者司空见惯却未曾被人们留意而造成的陌生感,但它应该能够启迪和唤醒人们酣睡于习惯之中的心灵,那种不为人知的隐晦的“心灵材料”,是应该被摒弃的。
自由而典型的情绪。把诗视为对生命的自由的一种追求,不等于个人情绪的自由放任,随意为诗。诗是很多感觉和经验的集中。诗人只有经过一番认真的选择和提炼,将个人的情绪锤炼和升华为具有代表意义的艺术的情绪,才能进行诗的创作。
诗境,是在诗人寻找自我与同群(代)人的情绪的契合点上,而扩展到无限而升华为永恒。仿佛从诗人的灵魂深处放出一股金色的乐曲,为人们所喜爱所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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