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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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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8-02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临淄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本报讯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把土地管理纳入法制轨道,有效地解决了乱占滥用耕地的问题。
临淄区是粮产区,又是国家大型石油化工基地。近几年来,人增与地减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为此,这个区在土地详查工作结束以后,按照本区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划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区52.44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83%。
区政府颁布《关于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的布告》,规定在保护区内不准建住宅、企业,不准毁田成片植树,不准建鱼藕池,不准毁田取土、取沙和烧砖瓦,不准建坟,不准撂荒闲置。
(路百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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