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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需要全社会的关心与支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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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8-05
第5版(国内专页(经济))
专栏:述评

林业:需要全社会的关心与支持
本报记者 吴长生
从最近公布的第三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可以看出,我国林业有喜有忧也有希望。喜的是森林覆盖率略有提高,森林面积下降趋势已开始扭转。忧的是资源消耗量超过生长量,森林蓄积量持续减少,森林质量下降。这表明,林业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下狠心解决森林资源过量消耗问题已经刻不容缓。倘若贻误时机,我们将会铸成难以补救的历史性错误。
这样说绝非危言耸听。请看事实:相比7年多前,我国用材林中成过熟林面积减少了1/3;成过熟林蓄积量也减少了1/3;年消耗量超过年生长量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成过熟林年均“赤字”采伐高达1.7亿立方米!按这样的消耗水平推算,现有用材林中的成过熟林蓄积量,仅够再采伐7至8年。到那时,伐木的斧锯将不得不指向大批中幼林。这种状况,难道还不够严重吗?
稍有常识的人,都懂得森林资源锐减会带来怎样的严重后果。受害的绝不仅是林业经济,而是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是四化建设的全局。甚至会危及整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因为,森林资源是林业的基础,更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它在涵养水源、防风固沙、保持水土、制造氧气、调节气候、净化环境、保护动物等方面的功能,是其他任何资源所无法替代的。森林资源的消长,关系着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也关系着每个家庭的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讲,保护森林资源,扭转林业危机,绝不仅是林业部门一家的事,而且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谁也不希望若干年后,我们民族世代生存繁衍的地方,出现难寻成材之树、更无可伐之林的情景。
其实,森林资源危机并非始于今日,制止过量消耗问题已经呼吁多年,旨在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的《森林法》也在4年之前就颁布实施。可是,为什么乱砍滥伐事件还屡禁不止,过量消耗状况还逐年加重呢?原因很多,其中有些是亟待研究解决的实际困难,有些属于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但最重要的原因是,相当一部分领导还没从思想上真正把林业摆对位置。有的依然以传统观念看待林业,只看到“大木头”的经济价值,忽略了森林的巨大生态、社会效益;有的只重局部利益、眼前利益,急功近利,片面追求任期内“政绩显赫”,不惜大砍林木增加产值、收入;有的则是对“家底”不甚了了,误以为“林子多着哩,砍了可以再长”,单凭模糊的感觉行事,没有真切的资源危机感。凡此种种,又都有一个共同之点,就是法制观念极其淡漠,根本没把《森林法》当法,以至常常自觉不自觉地以权代法甚至带头毁法。许多事实说明,乱砍滥伐现象严重的地方,往往都与当地领导支持纵容密切相关。因此有人说,要管好林子,先得管住领导。缓解林业危困,必须从端正领导思想做起。广东等少数南方省份,正是看准了这一点,从省到县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积极造林,严格管林,结果很快就解决了超量消耗问题,使林业跳出了恶性循环的怪圈。
形势严峻,但并非没有转机。也正是最新的资源清查结果,向人们展示了振兴林业的希望:全国森林面积有所增加,森林覆盖率略有提高。尽管只提高了0.98%,但这毕竟是令人欣喜的新开端!森林资源不同于石油和煤炭,通过人的主观努力,它可以再生,可以由枯转荣,转衰为盛。森林覆盖率的回升,正是近年来,全国上下坚持不懈地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的结果。由此可见,林业兴也在人,衰也在人。
增加森林资源,缓解资源危机,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项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政策已定,法规已明,关键是要真抓实干。要用系统工程的观点,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加快培育、加强保护、强化管理、合理利用,四管齐下。简单说就是:多造、管好、少砍、用好。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是多造和少砍。各地可以借鉴广东等省的经验,认真制定并切实执行造林绿化规划,实行各级领导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组织动员广大群众,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同时加强抚育管护,以有效增加森林资源。另一方面,则要坚持以法治林,真正按照《森林法》,严格控制采伐限额,坚决制止乱砍滥伐和超限额采伐,尽快消灭森林“赤字”。从上到下,都应该明确树立这样的观念:《森林法》是国家的法律,绝不容许随意践踏。
可以相信,只要各级领导都能充分重视林业,并动员全社会一起行动,持之以恒,我国林业就有希望早日冲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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