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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十名骚乱分子被判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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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8-06
第4版(综合)
专栏:

拉萨十名骚乱分子被判刑
新华社拉萨8月5日电 (记者王浩)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今天对参与今年“3·5”骚乱的10名犯罪分子进行了公开宣判。
今年7月初,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和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对边巴、尼玛、占堆等10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边巴、尼玛等人的反革命宣传煽动案;拉巴、强巴旦增等人的扰乱社会秩序案;穷达、曲吉等人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
宣判大会宣布:罪犯边巴在今年3月6日,积极参加反革命骚乱活动,带头呼喊反动口号、挥舞“雪山狮子旗”,并肆意毁坏公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判处边巴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罪犯拉巴顿珠在“3·5”骚乱中,疯狂打、砸、抢、烧,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其他8名罪犯分别因犯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扰乱社会秩序罪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被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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