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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景星执法犯法 倒卖假茅台 从中牟暴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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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8-08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

彭景星执法犯法倒卖假茅台 从中牟暴利
贵州原铜仁地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彭景星,利用工作与职务之便,从去年7月到9月,伙同他人进行茅台酒的投机倒把活动。他们给进价每瓶7.5元的台渡窖酒,贴上茅台酒的商标,换上茅台酒的包装,使用茅台酒厂的假发票,以每瓶125元、135元的价格卖出。他们前后倒卖假茅台酒700件,计8400瓶,彭景星一人从中牟取暴利19万多元,成为当地一起特大投机倒把案。最近,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投机倒把罪判处彭景星死刑。真是罪有应得。
贵州铜仁地区行政公署
游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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