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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贿赂 干预办案 以权谋私 原大同市委书记肖聪慈受查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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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8-09
第4版(综合)
专栏:连续报道

收受贿赂 干预办案 以权谋私
原大同市委书记肖聪慈受查处
本报太原8月9日电 中共山西省委最近查处了犯有严重错误的肖聪慈的问题,决定给予肖聪慈留党察看处分。
肖聪慈,原中共山西省委委员、大同市委书记,后担任山西省人大常委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1985年10月,肖聪慈认识了邓克昌(此人曾任大同市城区东兴综合服务公司经理、丰同运输公司经理,现已被依法判18年徒刑。本报曾有报道),截至1986年9月,肖聪慈利用职权,先后多次写信、打电话,通过大同市建行、大同市政府等有关领导,为邓克昌的公司解决借款、贷款114万元,其中25万元至今无法偿还。邓克昌送给肖聪慈价值800元的家具。肖聪慈两次出面,谎称“丰同运输公司是交通部代管企业”,让交通部门为其减免养路费,仅1986年国家损失养路费6.7万余元。
1987年2月10日,大同市某公司一女工控告邓克昌强奸未遂,邓即找肖聪慈,肖两次当着邓的面给大同市公安局一副局长打电话,要其“做原告的工作”,还让另一副局长过问邓案。当两位副局长向肖说明“事实基本存在”后,肖仍为邓开脱。
肖聪慈长期与一女干部保持不正常关系。肖还为这名女干部套汇3000元港币购买彩电一台。1988年7月,肖帮助这名女干部从大同套购计划内白糖5吨,转手倒卖。
中共山西省委决定,报中纪委同意并经中共中央批准,给予肖聪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省委委员职务相应撤销。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已罢免其省人大代表资格,省人大已撤销其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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