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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社暨上海“大公报”全体职工发表声明 要香港英国政府立即取消非法“判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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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5-14
第4版()
专栏:

大公报社暨上海“大公报”全体职工发表声明
要香港英国政府立即取消非法“判决”
【新华社上海十一日电】大公报社暨上海“大公报”全体职工十日发表声明,抗议香港英国政府勒令香港“大公报”停刊六个月并对该报负责人非法判刑。声明全文如下:
香港英国政府执行敌视中国人民的政策,一系列地迫害香港的我国居民,驱逐我国电影艺术工作者,现在又非法命令香港大公报停刊六个月,摧残我国在香港的新闻文化事业。我们向香港英国政府提出最严重的抗议。
这次香港英国政府藉口香港大公报、文汇报、新晚报在三月五日刊载北京人民日报短评“抗议英帝国主义捕杀香港的我国居民”为“煽动性文字”,
“触犯”了其所谓“煽动条例”,非法逮捕三报十名爱国的新闻工作者,并首先“审讯”大公报人员费彝民、李宗瀛、鲍立初。“审讯”完全是无理的,非法的。律政司的起诉手续不合,理由背谬,笑话百出。在大公报辩护律师理直气壮的辩护之前,那些英国法官们弄得狼狈不堪,胡乱裁定。他们草草演完了笑剧,便以蛮横态度宣布早已在英国统治者日程上写好的政治性的判决:“香港大公报停刊六个月;该报所有人兼督印人费彝民徒刑九个月或罚款港币四千元,该报编辑李宗瀛徒刑六个月或罚款港币三千元。”
香港大公报是中国人民的报纸,是大公报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发行的一张报纸。当他被迫停刊的消息传来时,我们上海大公报全体职工万分愤慨,对香港英国政府这种暴行完全不能容忍。我们有许多同人曾在香港大公报做过工作,深知英帝国主义统治下的所谓“新闻自由”就是说谎自由;我们也知道香港早已成为世界闻名的谣言制造厂之一。自香港英国政府颁布其“充实新闻管制条例”以来,我们就料到该政府已准备缢杀中国人民在香港的新闻事业。但是我们绝不为其阴谋暴行所慑服,仍坚持岗位,尽忠祖国,对香港的中国人民报道真实情况,为真理与自由奋斗到底。
想不到香港英国政府迫害香港大公报竟选择了刊载人民日报短评这个题目。人民日报是代表全中国人民说话的报纸,这个短评虽仅有六百余字,须知它代表着五万万中国人民向英帝国主义愤怒抗议,代表着伟大的中国人民对在香港被迫害的中国人民表示慰问与支援。作为中国人民的报纸,刊登这个短评是它神圣的责任。在香港刊出这个短评乃是我们正当的权利。香港大公报、文汇报、新晚报做得完全正确,这样做是爱国的。爱国是最神圣的。香港英国政府诬蔑人民日报短评为“煽动的文字”,因此三报都“触犯”了“煽动条例”,而吃“官司”。须知香港英国政府和这个短评打“官司”,就是和五万万中国人民打官司,就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严重的敌对挑衅行为。香港大公报传达了伟大祖国的声音,传达了中国人民坚强的意志;为争取香港中国同胞的基本自由与权利而斗争,这任务是光荣的,我们是不惜任何牺牲的。
现在中国人民已有强大的祖国,不管居住香港或任何地方,都不容许帝国主义像过去那样对他们随便蹂躏了。香港大公报被迫停刊,爱国的新闻工作者被捕受审,被处徒刑或罚款;这只能引起中国人民对英帝国主义更大的仇恨,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已正式提出严重抗议,我们完全拥护这个抗议。中国大公报社要求香港英国政府:立即取消非法的“判决”,恢复香港大公报的刊行,退还强制勒索的所谓“罚款”、“堂费”,并赔偿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上海大公报全体职工同人誓作香港大公报的后盾,与英帝国主义周旋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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