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02阅读
  • 0回复

重大经济诈骗案主犯张振忠由我警方自菲律宾押解回国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8-11
第1版(要闻)
专栏:

重大经济诈骗案主犯张振忠由我警方自菲律宾押解回国
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 被我公安机关通缉的重大经济诈骗案主犯张振忠,8月10日下午由中国警方自菲律宾押解回国。
张振忠,男,34岁,河南省兰考县人,案发前系青海省物资服务公司的聘用人员。1988年6月,张振忠与境内外不法分子勾结,以购买汽车为名诈骗青海省物资服务公司人民币240万元,在广东倒换成外汇后携款出逃。同年10月,他化名张青海,持伪造的菲律宾护照逃往马尼拉市。
我公安机关查明张振忠犯罪事实,经中国驻菲使馆多方努力,核查张犯在菲律宾的情况后,即通过外交渠道和国际刑警渠道与菲律宾方面联系。菲律宾移民局对张振忠的身份进行了核查,鉴于张在菲律宾系非法居留,遂将其拘留,并表示交与中方。中菲双方经协商,我公安机关于8月10日派出三名警官赴马尼拉,在马尼拉机场完成交接手续后,乘原机将张犯押解回国。
公安部刑侦局负责人今天说,押解张犯回国之事,得到了菲律宾移民局等有关方面的充分合作,对此表示感谢。张犯被押回国内后,将由青海省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负责审理,依法惩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