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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警打人的事已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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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8-11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乘警打人的事已处理
4月12日,你报登载了信访纪要《乘警无故打人太不该》后,我分处立即派人组成调查组赴各地,调查了17位当事人。从查证的情况看,乘警刘云山打蒋齐君耳光是错误的,是纪律所不容许的。对此,我们决定:一、进行为警清廉教育和纪律作风整顿,吸取教训,严格管理。二、派人专程向蒋齐君陪礼道歉。三、对刘云山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扣发月奖金、岗贴,调离班组。
内蒙古中共包头铁路
公安分处纪律检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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