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阅读
  • 0回复

张俊祥治贪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8-13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一身正气

张俊祥治贪
王生怀
太行山腹地的山西省阳泉市这几年热闹起来了:个体工商户出现了2.4万户,53处颇具规模的集贸市场也应运而生。与此同时,工商局的权力大起来了:核发营业执照,鉴证经济合同,管理集贸市场,查处假冒商品等等。不过,对占据“肥缺”的市工商局局长张俊祥来说,权力的扩大并没有给他带来得意与骄傲,而是感到了更加沉重的责任。
不久前,根据群众的检举,他们查清了矿区工商局一位市场管理所所长的问题。这位年轻的所长,任职不到一年就挪用了2000余元的管理费请吃请喝。没钱花了,随便到哪个摊点上“借点”;家里缺了用的东西,向个体户们“赊借”。另一位所长曾是一位受过连年嘉奖的工商管理干部。然而,他当所长后,两年中,就在企业和个体户中白吃300多次;一次收了7双皮鞋。19户个体户为他支出890多元的招待费。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国家因此少收了1900多元的管理费,还被他截留支出2700多元。
如何处理这两个所长呢?局务会上,有人说,吃喝已成时尚,算啥问题?对此张俊祥是怎么回答的呢?在上年度的年终总结会上,张俊祥严厉批评了本局工作人员中存在的行业歪风,郑重宣布了工商系统第一条明确而具体的纪律:“今后,工商管理人员一律不准在自己管辖的市场和个体摊点就餐、购买物品。”
张俊祥主持了4期全局124名干部参加的为政清廉学习班。工商队伍中12种不廉洁的表现被一一摆了出来;一系列的制度和纪律陆续产生了。
1988年,针对廉政建设中的特殊问题,市局党组再次制定、颁发了“工商(市场)管理所工作人员八条纪律”、“办案人员五条纪律”。涉及工商工作的所有政策、制度,所有程序、结果以及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权限职责全部毫无保留地向社会公布。
工商局致函全市各新闻单位、有关党政部门和群团组织,送去自己的制度和纪律,希望得到他们强有力的监督。工商企业和个体户中500名敢于直言者被聘请为纪律监督员。2700份征求意见书发到了各企业和个体户手中。每一个市场,都设上了“意见箱”和“举报簿”。每周五是规定的局长接待日。此外还有随时可以使用的举报专用电话。一个强大的社会监督网形成了。
一度搁浅了的纪律处理也重新开始:全局先后撤换了4名所长的职务,解雇了17名协管员,有6名干部被调整了工作。与此同时,60名办事公道、执法严明、深受企业和个体户爱戴的工商管理人员成了全系统学习的榜样。
阳泉市工商局下辖两县、三区和一个直属分局。从1987年以来,全局职工拒吃请1235人次,拒说情1134人次,拒收礼受贿244人次,金额达11490余元;无偿为企业清回多年所欠货款4530万元。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