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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自身廉政建设 坚决清除腐败现象 公安部通报四起严重索贿受贿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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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8-14
第1版(要闻)
专栏:

抓好自身廉政建设 坚决清除腐败现象
公安部通报四起严重索贿受贿案
本报北京8月14日讯 公安部日前发出通报,公布了四起严重索贿受贿案件。这是各地公安机关在公安部和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认真抓廉政建设中查处的。
原广州市越秀区大南街公安派出所户籍警张玛云,从1984年至1988年4月,与社会上的犯罪分子互相勾结,为农村流入广州市的60多人非法办理了广州市户口,索贿达21万多元。张玛云于1989年6月19日经广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原福建省南平地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处处长王德才严重违法乱纪,于7月31日经南平地区检察分院批准逮捕。目前已经查实:王德才曾贪赃受贿数万元,敲诈港商钱财,并与数名妇女乱搞两性关系。涉及王犯的其它索贿受贿线索正在深入调查中。
原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户政科科长宋梅英,1984年担任临沂市公安局户政科副科长(1986年任科长)后,利用分管的户口审批权索贿受贿。案发后,仅从她家搜出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就达15万元。此外,还有大量物品,其中包括电冰箱3台、彩电3台、录像机2台、收录机6台、空调机1台、高档组合家具4套,以及贵州茅台、法国白兰地等中外名酒2900余瓶,大宗的海米、海参、对虾、扇贝、各种精致的工艺品等。宋梅英还利用为他人办户口之机,索取平价钢材13吨、电冰箱1台,随后转手高价倒卖,牟取非法暴利21000余元。目前此案尚在审理中。
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干部房一强,从1988年9月至1989年4月,利用管理出入境签证职务之便,监守自盗空白《出境登记卡》122张,伪造领导签字,偷盖公章,先后9次非法出卖114张,致使57人非法出境,房一强从中索贿共达10余万元。房一强已被依法逮捕。
公安部通报指出:坚决清除公安队伍中的腐败现象,是保持公安机关公正廉洁、严格执法,维护政府和法律尊严的一项重要措施。通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严肃认真地查处各种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那些贪赃枉法的大案要案。对那些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腐败分子,必须绳之以法。同时,要严格教育广大公安干警自尊、自重、自爱,强化遵纪守法的观念,拒腐蚀,永不沾,自觉地同一切腐败现象作坚决的斗争,无愧于“人民卫士”的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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