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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可依 有法可查——捷法律文本出版工作一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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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8-16
第7版(国际专页)
专栏:

有法可依 有法可查
——捷法律文本出版工作一瞥
本报记者 许宏治
捷克斯洛伐克一贯重视立法。在法制建设的过程中,捷克斯洛伐克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法律文本的出版和发行工作。
出版法律文本的事业在捷克斯洛伐克有悠久的传统。早在1862年捷就已开始大量出版标准法律文件。解放后,特别是近年来,这一优良传统进一步得到发扬光大。
在捷克斯洛伐克,每年都用捷克文和斯洛伐克文两种文字出版成套的《法律大全》。任何一项法律被制定出来,获得立法机关通过并颁布以后,都很快出版单行本,并被编号列为当年的《法律大全》的一个分册。原有法律如有修改和补充,也立即出版新的版本。
政府对法律文本的出版提供了许多方便,在出版周期和纸张供应等方面,法律文本的出版享有优先权。出版社收到文本定稿后,印刷出版并纳入发行渠道的时间一般不超过9天。一些重要法律出版周期更短。如去年通过的《国营企业法》,只用了两天功夫,单行本即已问世。联邦议会主席阿洛伊斯·英德拉亲自督促这一具有重大意义的法律文本的出版,要求尽快使读者看到此书。
法律文本的发行有征订和零售两种形式。《法律大全》中每一分册的捷克文本约有9万订户,斯洛伐克文本约有2.5万订户。订户中包括政权机关、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法律工作者等个人订户。
捷政府有专门条例明文规定,所有政权机关都必须备有整套《法律大全》,以便任何公民都可以在那里查到有关法律条款。立法机关的所有代表也必须人人必备。
和订阅报纸杂志一样,订阅《法律大全》采取“自动续订”原则。如果订户未提出停订,就被认为继续订阅。因此,征订《法律大全》的工作主要就是吸收新订户。
捷克斯洛伐克公民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法律文本已成为许多家庭的必备书。人们碰到问题已习惯于先查查有关法律,看看法律上是怎么说的。例如,有人想建造私人住宅、出国探亲、申请退休、领养子女,或者对附近森林公园的命运感到担忧,或者感到在工作中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等等,总愿找有关法律“咨询”一番。因此,保证各种法律单行本的零售供应也必不可少。
捷克斯洛伐克政府规定,现行法律文本的供应必须充分满足广大读者的需要。如果一种法律文本即将售罄,必须立即添印。在布拉格的布鲁塞尔街,有一家专门出售法律文本的书店。读者需要的任何一种现行法律文本,都可以在那里买到。在一些大城市里都设有这样的书店。
法律文本的普及促进了捷克斯洛伐克人民法制意识的提高,推动了法制建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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