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阅读
  • 0回复

流动人口不超生——长治市城区计划生育的新招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8-22
第5版(国内专页(教科文))
专栏:

流动人口不超生
——长治市城区计划生育的新招
暴贵银
这几年,从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市来长治市摆摊经商的流动个体户纷纷涌入山西省长治市。外地人来经商,对搞活当地经济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可是给计划生育工作也带来了特殊的困难。
为此,长治地区计划生育办公室和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行动,推出一系列有力措施。他们向居住在城区内的本省和外省来的流动经商个体户宣传党和政府的计划生育政策,教育他们树立国家观念,少生优生,为国分忧。
今年春天,利用给经商个体户换发执照的机会,该市对流动经商个体户执行计划生育的情况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对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住市流动经商个体户,没收营业执照,并处以5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态度不好的还要遣返回原籍。
区计划生育办公室、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租赁房屋的房东、租房经商个体户签订三方合同责任书。责任书明确规定:出租房屋的主人对租房经商个体户的计划外怀孕,如知情不报,给房东处以1000元的罚款。
城区计划生育办公室、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还与住市经商个体户的原籍建立信函联系,了解住市流动经商个体户在原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以便更好地监督。
目前,居住在城区内的1859户有生育能力的流动经商个体户都已签订了计划生育合同责任书。从去年年底到今年7月底,还没有一户违犯计划生育政策。流动经商个体户张小玲今年春天计划外怀了孕,后来在市区同志的帮助下,她主动到医院做了流产手术。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