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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高检《通告》发布一周 二百多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交出赃款141万余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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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8-23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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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高检《通告》发布一周 二百多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交出赃款141万余元
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15日发布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限期自首坦白的通告后,到8月21日,全国已有288名贪污、受贿等犯罪分子向各级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并交出赃款141.5万元,一些在押犯也坦白交代了罪行。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介绍,这批自首坦白的案件有五个特点:一是大案较多。在投案自首案犯中,万元以上有76人,占自首案犯1/4。山东省一个犯罪分子,自1987年以来,利用联系业务之便,贪污、受贿15万余元。他16日到县检察院投案自首,并当场交出全部赃款。二是领导干部占一定比例,这些案件中有县处级干部18人。云南省一个县长20日到县检察院投案自首,交代他受贿16000元、皇冠牌电冰箱一台、日立牌20英寸彩电一台等犯罪事实。三是已被处理过的犯罪分子自动交待过去隐瞒的问题。浙江省嘉兴市电力局某站副站长高寿祥,今年7月因犯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嘉兴市郊区某厂厂长张阿美因犯受贿罪,今年初被免予起诉,他们听了《通告》后,分别向所在地人民检察院交代了他们的受贿问题。四是过去不坦白交代罪行的犯罪分子开始积极坦白交代。江苏省宜兴市一名犯罪分子,检察院曾多次找他谈话,均不交代问题。15日晚听了《通告》后,于当晚9时坦白交代了贪污、受贿的犯罪事实,并交出赃款25000元和4只金戒指。五是争取立功,积极检举揭发其他犯罪分子。有的投案自首者一次就检举出10多条案件线索。上海市部分区、县看守所的犯人听了《通告》后,先后有34人检举64条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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