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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和共和国一起诞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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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8-24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

我们和共和国一起诞生
杨候弟(藏族)
我们多民族的社会主义人民共和国成立40年了。作为民族工作者,总想说点什么,以表心迹。
在我们这个星球上,有个民族问题,是我们人类最大的难题之一。有一位老资格的西方人士曾断言:资本主义几百年没能解决的民族问题;社会主义才几十年就想解决,不可能。
前不久,一位致力于各国民族政策比较研究的学者,在中国大陆转了一圈之后说:看来中国的民族理论和政策是最好的。
中国各少数民族作为客观存在的实体,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已有几百年、上千年乃至几千年的历史了,但他们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平等地位的获得则是本世纪40年中的事。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这个共和国的旗帜上写着“社会主义”。正是在社会主义的旗帜下,中国各少数民族的命运才开始发生了深刻的质变。他们同共和国并不同龄,但确和共和国一起诞生。
首先是得到了承认。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有人发明了一种把种族和民族划分为优等和劣等的理论,而且成为一些统治者实行种族和民族压迫、对外侵略和扩张的理论依据。旧中国的历代统治者大致也是这样行事的。看看那时的象形汉字,在许多少数民族的名称上都要加上诸如“犭”和“豸”这样的侮辱性偏旁。尽管少数民族同样勤劳、智慧、酷爱自由和富于革命传统,对整个中华民族的历史和文化都曾作出过自己的贡献,但他们并没有得到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废除了民族压迫制度,宣布中国各民族不论大小一律平等。一切对少数民族侮辱性的称谓、碑碣和匾联,包括前面提到的少数民族名称的侮辱性偏旁,明令一律禁止。这件事,现在的许多年轻人可能都不甚了了。但了解这一点是重要的,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民族关系史的一个重大变迁。
再就是实现自治。中国各少数民族的区域自治,也是在这40年间实现的。经过40年的努力,现在,我国已建立154个民族自治地方(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55个少数民族中,除10个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外,有45个实现了区域自治,实行自治的民族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64%。此外,作为民族区域自治的补充形式,全国已建立1400多个民族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建国以来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族区域自治法》已公布实施,与之相配套的法制建设工作也已逐步展开。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人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一大创造,是唯一适合中国国情的正确选择。今天,在有人进行分裂祖国的鼓噪的情况下,强调一下认识国情的重要性是必要的。历史的发展,使我国少数民族与汉族及少数民族之间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和交错聚居的分布局面。由于自然条件等原因,在汉族地区与少数民族地区之间,在不同少数民族地区之间,存在着长期形成的经济分工和经济交换,存在着各民族在经济上的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关系。在文化上,各民族也是互相吸收、彼此丰富,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这种情况使各民族间形成了一种凝聚力,特别是在遇到外侮时,这种凝聚力表现得更强。在近代,中国国力日衰,国际气候对中国也十分不利,帝国主义列强为了瓜分中国,对各民族一直采取各个击破、分而治之的策略,在少数民族中策动所谓“民族独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的格局发生了变化,但国际资本主义势力分裂中国的企图没有改变。近年来西藏拉萨发生的骚乱事件就是证明。这类分裂活动虽然打着“民族独立”的旗号,但同国际资本主义势力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严峻的事实证明,我国各民族被分裂危险并未过去,所面临的选择是两个:要么被各个击破,成为资本主义的殖民地或附庸;要么依靠各民族团结的力量战胜资本主义的进攻,求得统一图存、共同发展繁荣。我们只有后一种选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正是从我国的实际出发的,是历史的必然,是各族人民的选择。
第三、就是先进民族对后进民族的帮助。马列主义的民族平等观还要求胜利了的先进民族的无产阶级要“以对待自己的不平等来抵偿生活上实际形成的不平等。”这是40年来我们党和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一个指导原则。它集中体现在《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中。在这一原则指导下,无论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对少数民族有许多照顾和优惠政策,如在对少数民族的招工、招干、招生乃至计划生育上都有照顾,而这对比较先进的民族来说,许多方面是享受不到的。
当然,在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大国里,彻底解决民族问题还有许多事情要作,还要走很长的路,但回顾这40年的历程,我们可以自豪地说:我们已经找到了一条中国式的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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