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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新的销售和服务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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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8-24
第7版(国际专页)
专栏:

加拿大新的销售和服务税
本报记者 郭文福
从1991年1月1日开始,加拿大联邦政府将在全国实行新的销售和服务税。这项酝酿了三年半之久税改方案,前不久由财政部正式提出,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应。
加拿大目前实行的制造业产品销售税是1924年颁布的。这项还在实施的税制税率为13.5%,而且征税面窄,不公平。它对进口产品有利,对本国产品不利,削弱了本国产品的竞争力。
新税制则几乎包括除基本食杂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外的所有的商品和服务业,税率规定为9%。从理发到买房都要纳9%的联邦税,有些食品在食品店买可免税,但一经饭店加工再卖,就要加9%的税。很显然,新税制的征税面大大超过了旧税制。
对这项新税制,各方反应不同。大公司因税额减少而持欢迎态度,小公司则因增加纳税的负担和管理上的困难,持反对态度。一些专家认为,从长远看,这将有利于加拿大经济的发展,增强其竞争力。从各地的反应看,还没有一个省份赞扬新的税制,都是表示了不同程度的担忧。普通公众对新税制也极为关注。根据新税制,收入在3.5万加元以下的家庭将是新税制的受益者,而收入高于这个数额的家庭,纳税负担会加重,收入越高纳税比例越高。
联邦政府将从新税制中得到的一个好处是,可以增加税收。据计算,1991年,联邦政府可征得240亿加元的销售和服务税,这比在旧税制下多征约55亿加元。即使需要拿出达35个亿以退税的形式补助低收入的家庭,政府还可以剩下近20个亿,以削减财政亦字。财政部长威尔逊认为,新税制实施后,到1992年可以创造6万个就业机会,还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的竞争能力。但同时也可能使通货膨胀率上升。
在加拿大政府的税收中,销售和服务税是仅次于个人和公司所得税之后的第三大税收。它的改革显然是一个涉及每个人的大事。具有很大的政治风险。民意测验表明,以马尔罗尼为首的进步保守党政府自去年11月大选连任后,威信在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它仍坚持推进税改,显示了一定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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