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阅读
  • 0回复

严格制度 严格管理 严格税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9-01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者的话

严格制度 严格管理 严格税收
改革开放以来,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散布在祖国的各个角落。他们在各地政府及其财政、商业、轻工、物资、银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扶持下,充分发挥自己的活力,在发展生产、活跃市场、方便生活、扩大就业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中的大量偷税、漏税,致使他们之中许多人发了大财,造成现今社会分配严重不公。这不能不引起群众的非难和社会的关注。
税收,是国家凭借权力,依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参与国民经济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手段。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否依法照章纳税,直接影响着国家的财政收入。税收的特征,一是强制性,国家依权强制向纳税人征收税款;二是无偿性,国家征税后不付任何报酬;三是固定性,国家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和征税数额的比例,纳税人依照规定的比例固定纳税。正因为税收的这种特征,那些唯利是图、心地卑污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采取欺骗、隐瞒、抗拒或拉拢腐蚀税务干部等手法,干起偷税、漏税、抗税的违法事情来,把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税款,装入自己的腰包,形成一边是国库减少了收入,一边是私人腰缠万贯的现象。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要解决这种反常的现象,首先要严格制度,根据不断变化的形势,及时制定对策,尽可能在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减税免税、违章处理等环节上,做到天衣无缝,无隙可钻。其次要严格管理,做好税收登记、纳税鉴定、纳税报表、税务检查和违法处罚工作。第三要严格税收,这就要求税务、商业、工商行政管理、司法等部门相互配合。特别是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要不徇私情,严格执法,绝对不能把征税大权作为谋取私利、敲诈勒索的工具。
我们狠抓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偷税、漏税问题,是不是说党和国家有关发展个体经济的政策和法律要变?不是的。作为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补充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我们还是要扶持发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但是,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必须遵纪守法,搞好经营,照章纳税,不辜负国家和人民的期望,多做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的事情。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