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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书偶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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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9-03
第8版(副刊)
专栏:艺文谈片

卖书偶想
王之兰
我终于把一批书当废纸卖了,一角来钱一斤。其中,有好几册是新书,都没有读完。因为它的毫无新意,味同嚼蜡。
眼下,我正在读一本文摘。一篇《短文之最》,令我拍案叫绝。妙极了。试举一例,美国影片《戴斯蒙医生的十三个牺牲者》在奥地利上映后,那里的《快报》发表过一篇评论,曰:‘我是第十四个’。虽然只六个字,却一针见血地抨击了该影片的低劣。
读罢《短文之最》,我抬起头来轻轻地舒了一口气,同时想:这样的评论,要是出自我们的作者之手,送到我们刊物的编辑部去,十之八九会被枪毙的。太短了嘛,能说明什么问题!
可见,作品空而长,责任不仅在作者,也在编者。然而,单怪作者和编者也不行,还有个衡文制度或标准问题要解决。
苏联大数学家庞特里亚金在做过些出版工作后说:“你写书越精心,那么书也就越薄,但你付出的劳动也越多。心血多花一倍,书可以变薄一半,但得到的稿酬也将减少一半。”这种依字计酬的衡文制度不应当改吗?
还有,我们评奖、评职称,作品也是以长为佳的。一篇三千字的论文,如果加上水分,用五万字把它发表出来,人们对它的评价也将随之提高。为什么?长嘛。
我真不明白,开会、听报告,大家都怕空而乏味的“马拉松”,我们衡文为什么那样看重一个“长”字?
我也算是一个书痴,至今爱读书爱买书;但近年来却常常被一些新书(实则印刷垃圾)捉弄得唉声叹气。我真后悔,为什么要买它!我总算学乖了。现在逛书店,再也不干那看看书皮、翻翻目录和序言便掏口袋的傻事了。
治理、整顿,也该整整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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