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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丢失以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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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9-05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

孩子丢失以后
今天我怀着既兴奋又痛心的心情,向你报反映我孩子丢失后17个小时里所遇到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
6月27日,我和妻子带着孩子从北京乘坐11次特快列车回东北,晚上18时列车到达沈阳南站,出站后8岁的女孩跑丢了。当时,车站广场人山人海,我俩心急如焚。我立即到车站广播室,请求播音员广播一下,这位女播音员冷冰冰地说:“孩子丢失的事我们不管!”便将房门关上了。无奈,我们又来到广场上再次寻找,还是找不着,于是又两次上广播室哀求播音员帮忙,并表示出多少钱都可以,可还是被拒绝于门外。我焦急万分地跑到车站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的人也爱理不理地说:“这里不是托儿所。”我又到站前广场派出所,这里3位民警热情地接待了我,他们给我泡上一杯茶,掏出笔和纸,让我把孩子的姓名、相貌特征及住址等详细写下。尔后,他们让我去和平区公安分局报案。此时已是夜里10点多钟了,我来到和平区公安分局,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各派出所巡逻队注意寻找我家孩子的下落。次日上午10点多钟,站前广场派出所传来消息:孩子已在皇姑区崇文派出所里。到了崇文派出所,望着安然无恙的孩子,我们激动得不知说啥好。
原来,27日深夜11点钟左右,这个派出所的一位不肯说出姓名的指导员,正准备下夜班回家,忽然看见门外大街上有一个小女孩哭泣着寻找父母。他便放弃了回家的念头,把她抱回了派出所,一边到处联系寻找孩子父母,一边为孩子洗脸洗脚,还给孩子买了许多好吃的。就这样,孩子在这位指导员的热心照顾下安稳地度过了一宿。听完叙述,我们夫妇俩感动得流下了泪水。当我拿着30元钱作为酬金要感谢这位指导员时,他却婉言谢绝了。
铁道部第十九工程局二处
夏家新口述 叶国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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