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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反”运动中克服了本位主义观点 贸易部和纺织工业部改订棉纺加工协议 燃料工业部和贸易部签订煤炭购销协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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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5-20
第2版()
专栏:

在“三反”运动中克服了本位主义观点
贸易部和纺织工业部改订棉纺加工协议
燃料工业部和贸易部签订煤炭购销协议
中央纺织工业部和中央贸易部经过了“三反”运动,都清算和克服了以往的本位主义观点,重新研究确定了新的棉花纱布供销办法。中央纺织工业部主动提出,把过去规定每件二十支纱四百一十斤的用棉量,降低为三百九十五斤;中央贸易部主动地把原规定上海、青岛两地每件二十支纱二百六十个折实单位的工缴费,增为二百七十个折实单位,天津原定二百六十五个单位仍不变。两部经过磋商,达成了协议,已经上级批准下达各地执行。
用棉量降低以后,仅上海、青岛、天津三地的国营纱厂,每年可为国家节省原棉二十多万担,增产价值五千多亿元的棉纱。这些成绩,主要是依靠各纱厂的职工,在毛主席关于增产节约的号召下,提高了生产热情,不断改进了技术,节省了原料来获得的。
现在,国家贸易机关正和当地私营纺织厂磋商改订加工合同。过去各地私营纺织厂的资本家,曾以虚报成本的办法,骗取了国家的不少资财。经过
“五反”之后,他们应该克服自私自利唯利是图的思想,加强爱国主义精神,在工人阶级的领导和督促下,把真实成本公开出来,依照共同纲领中所规定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原则,和国家贸易机关改订以往的不合理的加工合同。
(中央贸易部新闻报道组)
中央燃料工业部与中央贸易部签订了一九五二年华东、华北、中南三区国营矿煤炭购销协议。
在“三反”运动中,中央燃料工业部和中央贸易部检查了过去煤炭购销工作上的缺点,清算和克服了过去存在着的某种程度的资本主义经营思想,根据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决定的原则,在三月二十七日签订了一九五二年华北、华东、中南三区国营矿煤炭购销协议。协议中规定:除重要国营工矿、交通企业用煤由国家直接分配外,其余全部由中央贸易部所属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统一收购、销售,解决了长期未曾解决的矿区地方销售(销售给当地群众煤炭)的问题,把各矿地方销售业务,全部划归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办理。这样就使一九五二年内华东、华北、中南三区国营煤矿生产的全部煤炭,都按计划找到销路;并使国营贸易公司能掌握大量煤炭,可以合理调整地区差价,并保持今年煤价的完全稳定。
在协议中,规定了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对华东、华北、中南三区国营煤矿的收购数量,比一九五一年增加了百分之七十六,这是今年全国煤炭大量增产的结果。在收购价格上,贯彻了工业利润高于商业利润的原则:一方面使国营工业得以保证完成财政任务;另一方面国营煤矿对生产成本进行了精确核算之后,又给国营商业留出了合理利润。协议中具体地规定了产品的规格质量和双方交货、付款、奖励、罚款等各项合同的共同条件,以保证促进双方的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生产品的质量。
上述三个地区的国营煤矿和煤业建筑器材公司,现在正根据中央燃料工业部和中央贸易部的协议,在各当地财政经济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签订购销合同,并交接矿区地方销售业务,这些协议现在已大体上签订完毕。
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除充分供应工业和城市人民用煤以外,现正组织力量,积极深入地向农村扩展销路,特别是向经济作物区和护林地带,普遍地供应煤炭,以解决农村的燃料问题,提高经济作物的生产。
(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通讯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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