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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邓小平同志指示精神 农业部提出七条意见 帮乡镇企业健康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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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9-10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根据邓小平同志指示精神
  农业部提出七条意见
  帮乡镇企业健康发展
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记者焦然、张银曙)农业部副部长陈耀邦今天在中宣部召开的农村政策宣传座谈会上,希望记者向各地乡镇企业经营者转告,国家对乡镇企业的方针不是要砍掉乡镇企业,而是要在治理整顿中,关掉那些浪费电力、原材料、污染环境、效益差的乡镇企业。
陈耀邦介绍,目前全国已有1880多万家乡镇企业,去年向国家纳税310亿元,创汇65亿元,同时还解决了近1亿农业人口的就业问题。从产值上看,乡镇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已是“四分天下有其一”,去年创产值6495亿元。但是,乡镇企业是由缺乏大工业生产知识的农民创办的,因而许多地方出现盲目发展,致使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不合理;一些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能源、原材料浪费、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也低劣。因此,邓小平同志不久前指出:“对那些浪费电力和原材料的乡镇企业,要坚决关一批,行动要坚决。”陈耀邦说,农业部根据这一精神,提出了正确引导乡镇企业健康发展的七条意见。
一、适当降低乡镇企业的发展速度,使之与国家、农村经济、企业自身承受能力相适应,与国营工业和农业发展相协调。
二、压缩基本建设规模,严格控制新上项目。今后3年内,除外向型企业、有原料保证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能源和原材料的企业、为大工业配套协作的企业、为人民生活服务生产市场紧缺商品的企业外,其他企业一律要停上或缓上。
三、现有企业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积极主动地进行调整。要坚决砍掉那些浪费电力和原材料的企业,产品质量达不到标准、没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污染严重、一时无法治理的企业和原材料无保证、经营不善、长期亏损的企业。
四、进一步完善乡镇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加强技术改造,搞好企业管理,使产值在百万元以上的乡村骨干企业物质消耗、产品质量、资金效益主要指标达到同行业国营企业水平。
五、开展双增双节活动,搞好企业内部利润合理分配和使用,坚决压缩企业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和非生产性开支,增加企业自身积累。
六、调整企业结构,引导企业走小而专、高水平的社会化协作生产道路,尽量避免小而专的低水平上的重复生产。
七、加强乡镇企业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同时抓,遵纪守法,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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