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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灰色收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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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9-11
第5版(国内专页(经济))
专栏:快语新言

  说“灰色收入”
  路华
据统计人员的调查,有些地方的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收入增长很快:南京29家企业职工收入一年内增长40.6%(而劳动生产率仅提高6.6%);张家口市去年一年收入超万元的增加150多人(原有300人);北京市11万多个体户中,年收入逾万元的已近10%,年收入逾10万元的三四百户。
这些人的收入为什么增加得这么快?确有许多捉摸不透的增收之谜,他们之中相当多的一部人增收的数量和办法甚为隐秘,有的甚至子不告父,妻不告夫,单位之间严密封锁;而且无凭无据,手续混乱不全;此种收入名目繁多,有钱有物,有现金有支票,随机而变,因时而易,他人难于看透。因此,有人赐给此种收入一个专号:灰色收入。灰色者,介于黑白之间也。灰色收入,即指工资、奖金和正当的营业收入外,不明不白流入个人腰包里的那部分不正常收入。
过去,有人认为灰色收入仅是“倒爷们”的专利,现在看来不尽然。近年来,个体工商户、企业、机关、科研部门、文艺团体、学校等许多有经济收入的地方,纷纷效仿,竟相增加个人额外收入。隐瞒收入,偷漏国家税收,这是主要方式之一。如某单位把4.1万元劳务收入改以酬金形式分给职工;某设计所把咨询收入转入小金库后,又悄悄地分给了全体职工;有的巧立名目,化公为私;有的以关心职工生活为名,无限增加各种补贴。至于个体工商户中不申报收入者更甚,据北京市测算,仅去年一年就达亿元以上。这样一来,有些地方一些人的额外收入远远多于工资和奖金。当然,由于领域不同,灰色收入的多少也不同。大体说来,流通领域多于生产领域;体力劳动者多于脑力劳动者;个体和私营经济多于集体和全民经济。
灰色收入之风蔓延时间不长,但它的危害越来越明显。危害之一,就是使消费基金更加难于控制,加剧了供需矛盾。更严重的是造成社会分配不公。堵塞灰色收入的漏洞,办法是有的,如各单位的领导以全局利益为重,自觉不为灰色收入开绿灯;财会人员履行职责,严格把住财务关;健全税收征管制度,严格查征个人收入调节税。世界上的事情就怕认真,只要认真采取措施制止灰色收入,并且持之以恒,这个问题是能够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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