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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丢失的“扁担精神”——记林县石板岩供销合作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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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9-11
第5版(国内专页(经济))
专栏:

  未丢失的“扁担精神”
  ——记林县石板岩供销合作社
  邓文长 傅江 石留根
在河南林县西北的太行山区,有一个在60年代曾因“一根扁担”精神而闻名全国的基层供销合作社——石板岩供销社。该社近况如何?最近,我们前往林县访问。
“扁担精神”不能丢
石板岩乡西临山西,北接河北。全乡363个自然村,有10200多人口,其中半数以上住在险峻的山头、崖顶和半山腰。在这仰头天一绺,抬脚就是山的恶劣环境下,石板岩供销社几十年如一日,每年背扛肩挑从山外运进大批物资,然后,靠一条扁担两只手,翻山越岭送到群众手里,常年坚持为山区农民服务,60年代成为闻名全国的先进单位。
石板岩供销社主任石泉昌告诉我们,近30年来,“扁担精神”面临两次大的考验。
第一次在1971年。第一部汽车开进供销社,职工们以为肩膀可以歇歇了。但社里坚持规定,对不通汽车的村庄,每人每月至少一次上山送货。近年来,除用汽车送货外,领导和职工累计上山送货近8000人次。
第二次冲击在1982年前后,供销社实行“百分计奖”承包责任制,职工们认为今后只要多赚钱就行了。一些职工曾一度不愿上山送货,更不愿经营山区群众急需的小商品。面对新问题,供销社主任石泉昌,党支部书记郭金富积极做思想政治工作,使职工们认识到“扁担精神”啥时也不能丢。
愿做一分钱的生意
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一些商业部门出现了重金钱轻服务质量的坏作风。石板岩供销社也有部分职工提出要做大买卖,赚大钱,少在针头线脑上作文章;有的职工干脆辞掉工作,到城里
“捞”钱去了。
面对这种现象,石板岩供销社以变应变,开拓经营。他们把群众急需但微利甚至赔钱的28种小商品作为各门市部、分销店常年必备的商品。一月一检查,断档就受罚。他们还规定有些商品可拆整卖零,化肥十斤八斤都卖。
甘当铺路石架桥人石板岩供销社为了帮助群众实现“靠山吃山,吃山养山,养山致富”的愿望,积极扶植农民发展商品生产。他们多次组织人员,走遍了大小百余个山头,进行实地勘查,制定了“山区要想富,发展果、药、树”的方案;先后投放生产扶持金4万多元,帮助群众建立了果树、药材、养蚕、果品加工等21个生产基地。
石板岩供销社的“扁担精神”代代传,售货员手中的拨浪鼓,也一直回荡在太行山区的深山峡谷之中。
  石板岩供销社发扬“扁担精神”,艰苦奋斗,数十年如一日为山区群众服务。党和人民给了他们新的荣誉,近年来,他们多次受到国务院、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商业部的嘉奖和表彰,并连续4年被市、县评为“双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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