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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媚俗”和“欺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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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9-11
第8版(副刊)
专栏:

  “媚俗”和“欺世”
  思效
艺术大师齐白石曾经说过:绘画妙在似与不似之间,太似为媚俗,不似为欺世。应该说,这是所有文学艺术都具有的普遍品格。
遗憾的是,如今市面上却充斥着大量“媚俗”和“欺世”之作。
文艺反映生活,但又不等同于生活,这本是文艺创作的题中应有之义。费尔巴哈早就说过,“艺术并不要求把它的作品当作现实”,连西方现代派作家,也是用“焦距选择”去对待现实生活的。然而,我们的一些作家却连这点起码常识也忘掉了,他们不加任何分析,唯读者之嗜好是从,有人需要凶杀,他们就去写凶杀;有人需要色情,他们就去写色情。殊不知这样一来,亵渎了文艺,变成了马克思所痛斥过的“马桶”美学或鲁迅所痛斥过的“厕所”文学。
与此相反,另一些作家不是崇拜现实,而是崇拜自我。
现实全然在他们的视野之外,自我成了独霸作品地盘的唯一主人。这主人并不是神经正常的普通人,而是充满病态的畸形人;表现的不是一般的人情世态,喜怒哀乐,而是蔑视芸芸众生的“精英”人物的独立特行,特别是他们的孤高,狷介,空虚,苦闷,彷徨,颓丧等等情绪。这是不折不扣的变相卖弄,某些人公开申言,艺术并不为大众开放,它是少数人的特权,越是人们不懂,就越是有价值,就越是高雅名贵。
上述这两种表现,不论是“媚俗”还是“欺世”,其实都不是什么发明创造,而是拜倒在早为人唾弃的空头文艺脚下,拾人牙慧,亦步亦趋而已。
比如,在西方,人们把那些迎合市井趣味,没有什么美学价值的拙劣作品,称之为“肯次”(KITSCH)。这一术语据说来自德语的“玩泥巴”或英语的“草图”,总之,都离不开粗俗之类的含意。
不过,西方艺术家在这样做时,往往抱着玩世不恭调侃现实的态度,正如一个艺术家说的:“我张开眼睛,注视现实,我开始嘲笑它,从那时候起,我一直笑个不停。”而我们的艺术家在这样做时,却显得一本正经,深感荣幸的样子,结果就陷入可悲可笑的境地。
达达主义画家杜桑曾经说过:“我在使用‘成品’的时候,目的是想对美学发难。但是,新达达主义者们把我那些成品收集起来,并从中发掘出美来。我把一瓶烧酒和尿朝他们脸上扔去,以此向他们挑战,他们却羡慕这些东西的美。”这真是莫大的讽刺,这大概是我们的某些艺术家始料未及的吧?
当然,这不是说,可以全盘否定现代派艺术,也不是提倡对现代派艺术一概排斥。现代派艺术自有其价值和生命力,否则它就不会流行将近一世纪之久。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分清良莠,学习和借鉴其好的方面,批判和排斥其不好的方面。
现在的问题,似乎是正好相反,因为上述列举的情况,在西方也不是被普遍公认为有价值的东西。
仔细考察就会看出,
“媚俗”作品已经超出了传统的自然主义的范围,而变成中国特有的大字报式的作品,它用艺术的手法摧毁艺术,变成一种反艺术。“欺世”的作品,也不是非现实主义的作品,而是通过主体的荒诞怪异的行为与现实对立,变成一种反现实。
反艺术,反现实,既失掉了美,也否定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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