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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3·5”骚乱从事特务活动 西藏六罪犯受到公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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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9-12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参与“3·5”骚乱从事特务活动
  西藏六罪犯受到公判
新华社拉萨9月12日电 (记者柴怀吉、王浩)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对参与拉萨“3·5”骚乱及从事特务活动的6名罪犯进行了公开宣判。
罪犯达瓦、朗嘎,被捕前是曲水县热堆寺喇嘛。在今年拉萨发生的“3·5”骚乱期间,二犯在寺内悬挂“西藏独立旗”,并窜至拉萨市参加骚乱、呼吁“西藏独立”等反动口号。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分别判处罪犯达瓦、朗嘎有期徒刑4年和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犯,57岁的次仁欧珠,在“3·5”骚乱前后鼓动青年人唱“西藏独立”反动歌曲,教唆青年人参加骚乱,罪恶重大,归案后拒不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色拉寺喇嘛旦增平措,先后两次利用赴国外探亲之机,向达赖集团的安全部领受搜集我情报的特殊任务,并勾结哲蚌寺喇嘛阿旺坚参,将搜集的有关拉萨骚乱情报通过外国人带给达赖集团的安全部。由于该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有立功表现,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另一名特务犯欧珠,也是利用到国外探亲之机,受达赖集团的安全部派遣,搜集有关情报,并向特务机关书写汇报,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还对目无国法,肆意抢劫财物,殴打他人的罪犯巴桑,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巴桑今年22岁,拉萨市人。1989年3月5日至6日,他积极参加拉萨骚乱,大肆进行打、砸、抢、烧,犯罪情节极为严重。
今天上午,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也对犯有抢劫、毁坏公私财物,扰乱社会秩序等罪行的达娃、丁岭、格桑3犯同时进行了公判,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5年和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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