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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铁路公安段干事 姜宝春杀害妻子曹国祯有关部门应该迅速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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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5-21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绥化铁路公安段干事
姜宝春杀害妻子曹国祯有关部门应该迅速处理
编辑同志:我要替死里逃生的被害妇女曹国祯伸冤。
东北绥化铁路公安段秘书科干事姜宝春,腐化堕落,早想抛弃妻子曹国祯。他的父亲姜锡焦,年七十岁,是一个坏蛋,曾经企图强奸曹国祯,因未得逞,怀恨在心,经常唆使姜宝春虐待曹国祯。姜锡焦对姜宝春说:“你要不弄死曹国祯,早晚她也会把你害死。”这就助长了姜宝春杀害妻子的罪恶凶心。三月二日,姜宝春以“串亲”为名,和姜锡焦带着曹国祯、小孩等从绥化乘火车往齐齐哈尔。当火车开到绥棱车站附近时,姜宝春把曹国祯哄到车门口,就猛力往车下推她。曹国祯用手拉住车梯把手,哀求说:“你怎么啦,看我不好,离婚好啦,何必害我?”狠毒的姜宝春又拳打脚踢,终于把曹国祯推下车去。曹国祯受了重伤,当时昏了过去。在冰天雪地的郊野,她躺了一夜,第二天醒来,才勉强爬到一个村子里,随后被送到绥化铁路医院治疗。
凶犯姜宝春身为公安干部,又是共产党员,竟如此目无法纪,任意残害妇女,令人实在不能容忍。为了贯彻执行婚姻法,确保妇女生命安全,我要求人民政府把姜宝春逮捕法办,对姜锡焦也应予以惩处。
 绥化铁路一工人家属 杨绪琴
编者按:据我们了解,受害人曹国祯现已不治身死。这一案件是极为严重的,有关部门应迅速地、严肃地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报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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