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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文水县北胡家堡村干部严重违反婚姻法侵犯人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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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5-21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山西文水县北胡家堡村干部严重违反婚姻法侵犯人权
编辑同志:山西省清源县西谷村妇女郝桂枝,曾由母亲包办,和文水县北胡家堡张明则结婚。结婚后,她和丈夫感情不合,常遭打骂。去年冬天,她向村人民政府提出离婚要求,曾经村人民政府调解。但以后她仍受虐待。今年三月二十四日,她又向村人民政府要求离婚。村人民政府介绍她到第三区人民政府去解决。郝桂枝拿着村人民政府的介绍信,由舅父马三庆(第三区新堡村人)伴同去区人民政府。第三区人民政府批准她离婚,但因财产问题,当天不能结案,便约好第二天再去。当郝桂枝和舅父返回北胡家堡村时,村武装委员兼民兵队长王成丁等竟纠集了村里的民兵及二流子李少堂、王丙寅等多人,把马三庆围住,横加辱骂,打闹。当晚,郝桂枝把舅父马三庆安置在她姨母家住下。王成丁、王新渠等,又借“查户口”为名,派民兵把马三庆捆到村公所,逼着马三庆具结“悔过”,承认“引外甥女到区上离婚是错误的”。第二天早上,张明则又和王成丁、李少堂、来福则找到郝桂枝,强迫她具结“永远不离婚”,并按了手印。郝桂枝被逼得走头无路,便钻水瓮自杀,幸被人发觉救起。
这种违反婚姻法、公开虐害妇女的罪行,是令人不能容忍的。我们希望有关方面迅速检查处理这件事。 王孝举 余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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