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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涞水县车厂村干部 竟违法没收寡妇林纪龄的财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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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5-21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河北省涞水县车厂村干部
竟违法没收寡妇林纪龄的财物
编辑同志:我是河北省涞水县车厂村的一个寡妇。车厂村干部王克让、董夕璞等企图要我和一个干部结婚,我不同意。因为我有自己的对象。他们用种种方法破坏我们的事情。他们威吓我,扬言如果我嫁在本村,我的房子、土地可以带到男家去;如果我嫁到外村,什么东西都不能带走。现在,我是和外村(涞水县娄村,距车厂村八里路)的鞠瑞麟结婚了。但是,车厂村干部真把我的四亩地和我住的房子都没收了。我记得婚姻法上规定,寡妇再结婚时,属于寡妇的财产是可以带到男家去的。我请求有关部门解决我的问题。 林纪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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