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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贪污贿赂受行政处分 监察部公布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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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9-13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贪污贿赂受行政处分
  监察部公布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新华社北京九月十三日电 监察部今天公布了《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共四十六条,近六千字。
这个实施细则已经国务院批准同意。
细则是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而制定的。
细则明确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既包括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限,也包括利用本人现任或曾任职务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规定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本人又说不清合法来源,差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在境外的存款隐瞒不报,数额不满五千元的,要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此外,对行贿、挪用公款、包庇贪污贿赂行为,也依照其数额或情节规定了明确的量纪标准。
这个实施细则将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同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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