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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对442个单位实行经常审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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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9-13
第1版(要闻)
专栏:

  审计署对442个单位实行经常审计
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 审计署最近决定对442个单位实行经常审计。
这些单位包括国务院部委和直属机构8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政府财政机构15个,国家金融机构10个,中央企业231个,大学科研等事业单位90个,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单位14个。审计署决定,对这些单位每年至少审计一次,连续审计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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