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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县领导机关应处理坏分子宁玉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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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5-21
第2版()
专栏:

  蓬莱县领导机关应处理坏分子宁玉宝
编辑同志:中共山东省蓬莱县大辛店区寗家沟村党支部书记寗玉宝,是个丧失立场,敌我不分的坏分子。关于他的许多罪恶事实,村里的农民曾数次向区的领导方面反映,区的领导干部不但不认真严肃地处理这些事,反而提拔寗玉宝为乡总支委员,因此,引起群众极大不满。
寗玉宝的错误是很严重的。他利用职权包庇反革命分子寗玉璞;他勾结特务、伪保长、地主、恶霸等阴谋陷害寗文永和寗玉玑;他亲自领导赌博、烧酒;他把他的姘妇发展为共产党员,并提拔为支部委员;他贪污受贿,盗窃群众斗争果实,品质恶劣到了极点。
区里的领导干部对寗玉宝的罪恶行为是知道得很清楚的。区长单兴基明明知道寗家沟问题很多,不但不积极处理,反说:“如果把寗玉宝处理了,村里工作就要停顿。”区委书记李岩明对寗玉宝也同样采取了包庇、姑息的态度。群众反映说:“胳膊拧不过大腿,寗玉宝和区委书记有感情,大家有意见反映到区里也没用,有理也没理,反正人家听寗玉宝的话。”
蓬莱县人民政府在这个问题上也表现了官僚主义作风。县人民政府对这件事已有许多材料,曾决定要进行了解和处理,可是并没有认真去做,因此,这个不法分子仍逍遥法外。
我要求蓬莱县人民政府和中共大辛店区委处理这件事,并公开作检讨。 范振东
编者按:蓬莱县和该县大辛店区的党政领导方面应迅速处理坏分子寗玉宝,并对以前所采取的错误态度作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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