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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宝华在搞活大型骨干企业研讨会上强调 坚持实行厂长负责制 厂长中心地位不动摇 党组织核心作用要加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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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9-17
第1版(要闻)
专栏:

袁宝华在搞活大型骨干企业研讨会上强调
  坚持实行厂长负责制
  厂长中心地位不动摇 党组织核心作用要加强
本报讯 记者艾丰报道: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会长袁宝华14日在搞活大型骨干企业对策研讨会上说:我国《企业法》规定的厂长负责制要继续实行,不会改变;在实行的过程中要逐步完善,但不能把完善误解为改变或放弃这一企业领导制度。
最近有些企业的领导人认识上产生一定程度的迷惑,他们看到重申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就以为这同企业法中规定的厂长“中心地位”发生矛盾,以为要改变厂长负责制,以致提出“‘中心’大还是‘核心’大”的问题,产生厂长、书记“二心不定”的情况。
袁宝华同志针对这种情况指出,厂长负责制是《企业法》规定的,实行厂长负责制,不仅是邓小平同志的一贯思想,也是总结我国几十年这方面经验教训的结果。厂长负责制符合中国国情,符合现代化大生产的要求,符合“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对它不应产生动摇。
他说,贯彻实施厂长负责制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比如实行厂长负责制如何同加强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结合起来,实行厂长负责制如何同依靠工人阶级、加强民主管理结合起来,都是在实践中需要不断解决的问题。
厂长、书记都是企业中的领导者,他们的任务都是把企业搞好,目标是共同的。不要把并不矛盾的东西对立起来。实行好厂长负责制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不断提高企业干部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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