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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发布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 10月15日开始实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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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9-18
第1版(要闻)
专栏:

  公安部发布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
  10月15日开始实施
新华社北京9月17日电 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发布了《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共27条,将于10月15日开始实施。
《规定》说,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应当申领居民身份证而尚未领到证件的,居民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可以根据需要申领临时身份证。16周岁以上常住户口待定的中国公民,也应当申领临时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有法律效力,期限分为一年和二年两种。
临时身份证的公民在办理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权益事务时,临时身份证与居民身份证作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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