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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二日夜在北京复外大街肇事 司机陈福玉判七年徒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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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9-21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六月二日夜在北京复外大街肇事
司机陈福玉判七年徒刑
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 (记者王跃华)6月2日夜在北京复兴门外大街违章超速行驶,造成3死1伤重大交通事故的司机陈福玉,今天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犯有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被告人陈福玉是武警北京总队第五支队司机,1988年7月被借调到中央电视台建国40周年摄制组开车,协助拍片。
1989年6月2日22时许,陈福玉驾驶日产三菱牌吉普车由摄制组驻地返回部队驻地。当吉普车沿复兴门外大街由西向东超速行驶至320路公共汽车木樨地站西侧时,因车速过快,加之路面有水,车辆向右打滑,撞倒320路公共汽车站牌,撞毁隔离墩5个,冲过非机动车道,侧翻在马路南侧的人行便道上,并将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车正常行驶的王新民(女,36岁,干部)、田永林(男,34岁,干部)、翟建国(男,28岁,个体经营者)、刘立伟(男,27岁,教师)4人撞倒,其中3人死亡,刘立伟现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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