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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公路运输出路在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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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9-21
第5版(国内专页(经济))
专栏:如何尽快改变滞后局面——交通运输问题讨论

发展公路运输出路在政策
交通部政策法规司司长 鲁勤智
中国公路建设、公路运输的发展,关键在于调整好政策。现在的情况是,国家对交通建设的大方针大政策是十分明确的,但在落实这些方针、政策上,还有许多调整完善的工作要做。
第一,大、小政策要配套。国家提出要对交通实行“倾斜”政策,但国家对公路的投资,除国防边防公路外,其它几乎全部靠计划外自筹资金,缺少稳定资金渠道,而且自筹资金又多分散于各个地区,难以对重点项目实施统一安排。此外,贷款利率高、燃料物料供应价格不断上涨,各种税收费率增加等,使公路工程造价和公路运输成本大幅度上升,投入与产出的反差越来越大,长此下去公路交通的“滞后”,甚难改变。从政策角度来说,必须是大政策管住小政策;各方面的具体政策,要与国家的大政策配套,为大政策服务,确保大政策的落实。
第二,前后政策要衔接。1984年国务院为了加强公路建设,先后出台了提高养路费费率、征收汽车购置附加费等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使近几年我国公路建设,出现了一线生机,发展的势头很好。但是近几年来,国家先后又出台了一些其它政策,使国家原来想用于加强公路建设的资金,又从另外一些方面被抽走了。例如养路费,“来自于车,用之于路”,带有企业与群众集资的性质。国家收取这部分钱,用于财政的其它支出,就显得前后政策不衔接,使原来的政策失去应有的效力。
第三,相同的情况应有相同的政策。养路费是用于养护现有道路的专项基金,它与国营企业的大修理基金及油田维护费属于同样性质。可是后二者免予征收能源交通基金,而养路费不仅不免征,还要按全额征收,这很不合理。再如公路建设要征耕地占用税,铁路和民航机场建设却免征,公路同样是国民经济中的薄弱环节,同属社会公用性基础设施,完全应该以相同政策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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