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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委作出具体规定 加强县级党委思想作风建设 学好理论 艰苦奋斗 加强团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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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9-22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河北省委作出具体规定
加强县级党委思想作风建设
学好理论 艰苦奋斗 加强团结
本报石家庄9月21日电 本报记者陈国琦、新华社记者于绍良报道:中共河北省委日前作出决定,切实加强县级地方党委思想作风建设。
一个县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单元。县级地方党委思想作风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中央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今年2月至8月,中共河北省委先后对全省175个县(区)党委的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研究,发现县级党委领导班子绝大多数是好的,但也有部分领导班子在思想作风上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突出的是以干代学,平时陷入忙忙碌碌的经济事务中,忽视了马列主义理论的学习和自身决策水平的提高;在工作中普遍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有的班子不团结;有的自身不廉洁,不敢挺起腰杆同腐败现象作斗争。这种状况,严重影响和损害了党的整体形象和战斗力。
针对以上问题,中共河北省委决定把加强县级地方党委思想作风建设作为加强全省党建工作的重要一环,抓紧抓好。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河北省委作出了加强县级地方党委思想作风建设的规定。“规定”要求,县级地方党委首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提高领导成员的理论水平。常委每月至少要保证两天的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当前重点学好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和邓小平同志重要讲话,学会和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其次,县级地方党委要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把廉洁勤政,反对腐败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自觉接受同级纪委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第三,加强团结,努力把县级党委建设成政治坚定、思想统一、廉洁奉公、创新务实的坚强领导核心。此外,“规定”还对县级地方党委党内生活民主化程度以及坚持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悉,河北省委的这一做法,受到了中央组织部门的肯定。不少县委领导同志说,“规定”便于操作,易于监督;有目标要求,又有措施办法。他们表示要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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