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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部超标准兴建办公楼 国务院决定给予严肃处理 新楼上交并责成轻工部主要负责人深刻检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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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9-23
第1版(要闻)
专栏:

轻工部超标准兴建办公楼
国务院决定给予严肃处理
新楼上交并责成轻工部主要负责人深刻检查
本报北京9月22日讯 记者舒瑜报道:轻工业部建设办公楼存在的超标准、超概算、资金使用不当问题,最近受到严肃查处。经国务院研究决定:轻工业部不能使用新建的办公楼,该办公楼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处理,所得收益全部上交国家财政;轻工业部办公用房另行予以解决;轻工业部主要负责人对其所犯错误作出深刻检查。
轻工业部办公楼于1986年9月正式开工,1988年底基本建成。经国家监察部、国家计委、国家审计署等部门查实,轻工业部在办公楼建设中,违反国家关于《行政办公楼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严重超标准、超概算。办公楼外装修安装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大理石贴面;办公室外部加设阳台,内部安装吊顶,彩釉地面砖,办公楼内部安装整体中央空调,每个房间都装有空调器;一层门厅墙壁采用价格昂贵的花岗岩贴面,设置专用候客厅;6套部长办公室每间70多平方米,另配休息间和专用洗澡间等。在大楼建设中花费外汇从国外进口材料。轻工业部还违反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规定,未向主管部门报告,使办公楼实际投资超过原设计概算的两倍半。
监察部认为,轻工业部建设办公楼超标准、超概算、资金使用不当,是铺张浪费的行为,违背了党中央和国务院一贯倡导的国家机关要艰苦奋斗的要求,违反了国家关于建设办公楼建设标准的规定。
轻工业部主要负责人遵照国务院的决定,已对建设豪华办公楼问题应负责任进行了检查,表示要积极配合监察部进行处理,并认真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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