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99阅读
  • 0回复

国务院办公厅通知 国庆节期间升挂国旗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9-23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办公厅通知
国庆节期间升挂国旗
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9月20日发出关于国庆节期间升挂国旗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十周年。为了热烈庆祝这一盛大节日,加强对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现就国庆节期间升挂国旗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今年国庆节期间,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均应升挂国旗;城乡群众居住地有条件的,可以升挂国旗。
二、国旗是国家的象征,热爱、尊重国旗是爱国主义的具体表现。升挂国旗要做到严肃认真,防止任何不庄重的现象发生。国旗的升降办法仍按中央宣传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升挂的暂行办法》执行。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