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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现金管理的知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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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9-27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资料

有关现金管理的知识
现金管理是货币制度的一项主要内容,也是国家重要的财经制度。银行和信用社依照我国现金管理法规,进行现金管理。
各单位所有现金,要核定库存限额,库存以外的部分要当天存送银行或信用社,不得自行保留。储存的公款,不准用私人名义。各单位必须建立现金帐目,不准用“白条”顶替库存现金,不准私人或单位之间借用现金。不准伪造用途套取现金或用转帐凭证套换现金。不准用银行帐户代他人存入或支出现金。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各单位支付的现金,除零星开支可从单位库存现金中支付外,其它一切支出不准从本单位收入的现金中直接支付(国家另有规定除外)。
对违反现金管理法规的制裁有:批评教育;在一定期间内停止部分和全部现金支付
(不包括计划内的工资);对业务人员违反规定携带大量现金的,令其到银行予以冻结等。 方 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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