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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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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9-29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一九八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我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艰苦奋斗,辛勤劳动,为加速社会主义建设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使我们国家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
为了进一步动员全国人民振奋精神,同心同德,更好地贯彻执行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努力实现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人物在四化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带头作用和桥梁作用,表彰他们在改革和建设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国务院决定授予屠学信等1987名同志全国劳动模范光荣称号、授予彭时雄等803名同志全国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
国务院希望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的同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保持和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和拚搏进取精神,再接再厉,奋勇前进,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务院号召全国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各级干部向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学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坚持党的十三大所确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振兴中华,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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