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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英葡谈判解决港澳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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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9-29
第7版(国际专页)
专栏:

同英葡谈判解决港澳问题
1983年7月,中英两国代表团就香港问题开始会谈,翌年9月18日就香港问题圆满地达成了协议,于26日在北京草签。同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总理在北京正式签署《联合声明》,并于1985年5月27日互换了批准书。《联合声明》规定,中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收回香港,行使主权,对香港将采取一系列特殊政策,并在50年内不予改变。
按照“一国两制”政策和平解决香港问题,为解决澳门问题提供了范例。中葡两国代表团自1986年7月开始会谈,1987年3月26日在北京草签了《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并由两国总理于4月13日正式签署,1988年1月15日互换批准书。中葡《联合声明》规定,中国政府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根据“一国两制”的方针,对澳门执行一系列特殊政策,并在50年内不变。
中国政府解决港澳问题的政策,考虑了港澳的历史和现状,照顾到有关各方的正当利益,是实事求是和合情合理的。它不仅有利于港澳的长期稳定和繁荣,有利于祖国的统一大业和四化建设,而且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提供了新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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