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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东欧国家实现关系正常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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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9-29
第7版(国际专页)
专栏:

同东欧国家实现关系正常化
一九八七年六月四日至二十一日,中国领导人访问了波兰、民主德国、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和保加利亚五个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在此之前,这五国的领导人先后访问了中国。通过一系列的高级互访,中国与东欧五国实现了国家关系的全面正常化,中国共产党与五国党的关系也已恢复。
自六十年代初开始,中国与东欧五国的关系曾降到低水平。八十年代以来,中国同这些国家的关系逐步改善,发展比较顺利。贸易额大幅度增长,科技合作和文化交流也有发展。自一九八五年起,彼此政治交往增加,级别逐年提高。中国和东欧国家领导人的互访,使中国同东欧五国的关系掀开了新的一页。我国与东欧五国共签署了关于经济和科技合作基本方向的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化科学和教育合作协定、互免签证协定等十个双边合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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