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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师范教育改革动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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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0-05
第7版(国际专页)
专栏:教育与培训

外国师范教育改革动向
余逸群
教育是整个社会发展的基础工程,师范教育又是基础的基础。在许多国家教育改革的大潮中,首先受到冲击的是师范教育。从当前的情况来看,改革动向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改革师范教育体制,提高对师范教育质量的要求
按各国传统的师范教育体制,小学教师由中等师范学校培养,中学教师由高等师范学校培养。今天,这种旧体制已被突破,中小学师资培养已提高到新层次。
苏联、瑞典在二次世界大战前,绝大多数小学师资是由中等师范学校来培养的,中学师资是由高等师范学校来培养的。到了70年代,苏联、瑞典等国的中小学师资的培养工作逐渐过渡到由高等院校来完成,中学师资需经过高等师范院校或大学的研究生教育。据统计,苏联由于师范教育体制的改革,中小学教师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重逐年增加,1980年达94.6%。瑞典是世界公认的中小学师资水平最高的国家。从其公立学校教师的学历水平来看,在小学教师中取得学士学位者占72%,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占28%;中学教师中取得学士学位者占56%,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占44%。苏联、瑞典等国多年来坚持以提高师范教育质量为中心,以高质量、高标准求专业地位的提高,又以专业地位的优越求社会地位的提高,他们的师范教育改革已成为当今国际师范教育改革的典范。
强化教师素质,重视在职教师培训
在职教师的进修和培训工作是现代师范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师范教育阶段的延续。一些国家的教育界认为,现代科学发展日新月异,各国的教育改革日趋频繁,因此,教师进修或培训以加快知识更新就显得特别重要。
目前,一些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使在职教师的进修和培训工作形成制度化。如,日本制定的《教育公务员特别法》,其中规定“教职人员为尽其职责,必须不断进行教学研究和参加在职培训或进修”。苏联教育部明文规定,“中小学教师每隔5年必须轮流脱产培训一次,每所学校每年要派出不少于20%的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或进修活动。”为了鼓励在职教师积极参加培训或进修,很多国家均采取了相应措施,确保在职教师培训或进修工作顺利而有成效地进行。在这方面比较突出的是民主德国。民德实施多种奖励制度,吸引在职教师参加培训或进修。
确保教师质量,严格制定录用制度
一些国家在改革和发展师范教育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是如何确保现行师资队伍的质量。为此,越来越多的国家通过立法严格规定教师的资格,他们主张:“正如律师和医生的合格证书一样,凡要当教师者都应取得执教的合格证书。”教师必须受过高等教育并经过考核、试用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任教。诸如:苏联的《教师合格证书》、日本的《教师资格许可证书》、朝鲜的《教师认可证》、新加坡的《教师资格评审证》等,都明确规定了对教师资格的要求。有些国家还逐步提高对教师资格的要求。为适应“为21世纪而教育日本人”的宏伟目标,日本制定了《新的教师任命制度》,决定改革教师任命的等级,提高教师任命的标准;规定教师不但要精通专业知识,还要谙熟教育理论,具备指导学生的能力和对教育事业的责任感;还规定每3年对中小学教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包括知识与能力、工作量与态度、业务培训与进修等情况。检查后,对优秀者给予奖励和晋级,对不称职者在评定后的两个月内,予以免职或调离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越来越多的国家已逐步停止发放终身教师合格证或许可证,倾向于发放短期的或临时的教师合格证或许可证,旨在使教师通过回归教育、继续教育来更新知识与技能,适应社会变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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