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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命令 授予阎正连“灭火战斗英雄”荣誉称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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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0-08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命令
授予阎正连“灭火战斗英雄”荣誉称号
新华社北京10月7日电 国务院、中央军委9月22日发布命令,授予阎正连同志“灭火战斗英雄”荣誉称号。命令全文如下:公安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
授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东省消防总队青岛市支队一中队代理副中队长阎正连同志“灭火战斗英雄”荣誉称号。
阎正连同志在扑灭黄岛油库特大火灾的战斗中,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表现出了献身祖国、献身社会主义事业高度的政治觉悟,公而忘私、舍己为人的崇高品质,英勇顽强、临危不惧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为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是全军和武警部队广大指战员学习的榜样。国务院、中央军委号召全军、公安干警和武警部队官兵,要以阎正连同志为榜样,认真学习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祖国,恪尽职守,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奋斗。
国务院总理 李鹏
中央军委主席 邓小平
1989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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