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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同东欧一些国家建交40周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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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0-10
第7版(国际专页)
专栏:

中国同东欧一些国家建交40周年
陆文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40周年,也是中国同东欧一些国家建交40周年。回顾40年来中国同东欧一些国家关系发展所走过的道路,可以看到,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这种友好合作关系,不仅符合中国和东欧国家的利益,也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
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人民就同东欧各国人民建立了友谊。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后,保加利亚、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波兰、民主德国于1949年10月相继同我国建立了外交关系,这对年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疑是有力的支持和鼓舞。
50年代,中国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处于全面发展时期。党政领导人互访频繁,在重大问题上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合作关系都有很大的发展。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对我国巩固新生的社会主义政权,反对帝国主义的封锁,恢复和发展饱受战争创伤的国民经济,开展独立自主的外交工作都起了重大的作用。
从60年代到70年代,由于种种原因,中国同东欧一些国家的关系处于停滞状态。70年代以来,中国同波兰、民主德国、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的关系开始逐步恢复,近几年又有了新的发展。
1986年以来,中国同民主德国、匈牙利、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和保加利亚等国分别签订了至2000年的长期经济、贸易和科技合作发展纲要及1986—1990年长期贸易协定,同上述各国先后建立了双边的经济贸易科技合作委员会,双方的经济合作发展,贸易额增长;在科技、文化等领域也进行了令人满意的合作与交流。双方高级领导人相互进行了成功的访问,进一步加深了中国同这些国家之间的理解和信任,推动双边关系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40年来,东欧各国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目前,它们都在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中国愿意在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问题上同它们交流经验,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加强合作。
东欧国家一贯坚持只承认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的正义立场,并且为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做过不懈的努力,对此,中国人民将永志不忘。
可以相信,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中国同东欧各国的关系会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长期、持续地得到发展。祝中国同东欧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万古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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