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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举行全国和平大会 决议欢迎在北京召开和平会议 并猛烈谴责美国侵略者使用细菌武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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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5-26
第4版()
专栏:

巴基斯坦举行全国和平大会
决议欢迎在北京召开和平会议
并猛烈谴责美国侵略者使用细菌武器
【新华社新德里二十四日电】全巴基斯坦和平大会于五月十七日和十八日在西巴基斯坦的拉合尔举行。参加大会的有来自巴基斯坦全国各地各党派的代表、诗人、作家、律师、新闻工作者和民主妇女运动的领袖。主持大会的三人主席团是:律师卡苏里、喀喇蚩和平委员会秘书蒙塔兹·胡赛恩和西北边省代表乌玛尔·法汝克。
大会筹备委员会秘书法里达巴第在报告巴基斯坦人民和平运动的情况时说:在斯德哥尔摩宣言上签名的,在西巴基斯坦有十万多人。在世界和平理事会要求五大国缔结和平公约宣言上签名的,在拉合尔已有四万一千人,在喀喇蚩有二万四千人,在其他地方共有一万五千人,这个征集签名的运动仍在继续进行中。
大会决议成立全巴基斯坦和平委员会,并选出曼基·沙里夫为委员会主席,喀喇蚩的哈伊教授为秘书长。大会还选出了十七人为执行委员。
大会一致通过决议,支持突尼斯人民的斗争,要求一切外国军队撤出埃及、苏丹和突尼斯;要求裁减军备;拥护世界和平理事会维也纳会议关于近东和中东的决议;要求五大国缔结和平公约;要求巴基斯坦和印度两国政府通过协商的途径解决克什米尔的争端;并号召巴基斯坦各地和平委员会和文化团体纪念阿维森纳诞生一千周年纪念。
大会又通过决议,表示衷心欢迎中国和平运动领袖们发起在北京举行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并猛烈谴责“美军对朝鲜北部和中国东北的人民使用细菌武器”。决议指出:使用细菌武器是一种道德彻底堕落的行为,并且违反了一切文明的法典。
大会并通过关于中国的决议称:“大会认为:如果没有占全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中国五亿人民的代表参加,联合国组织的决定和决议都是不民主和违反宪章的,都是非法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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