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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少年庭”19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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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0-12
第4版(综合)
专栏:

北京建“少年庭”19个
本报北京10月11日讯 记者毛磊报道:北京市审判机关新近建立了19个“少年庭”,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北京市未成年犯占案犯总数的10.6%,占青少年犯的16%,比去年同期未成年犯占案犯总数以及占青少年犯的比例分别下降了0.6%和1.5%。
在审判实践中,北京各人民法院“少年庭”的法官注重用启发、疏导式的教育方法,促使未成年犯从思想上认罪服法,而在定罪量刑上则依法从轻处理。
北京市建立的这些“少年庭”,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定,对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人进行审理一律不公开,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进行审理,除极少数集团犯罪中的罪犯以外,也不公开;未成年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依法为其指定辩护人;提讯、开庭、审判时,一般都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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