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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循由成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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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0-13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直言不讳

话说“循由成例”
陆士华
据明代《玉堂丛话》载:刘大厦到广东任布政使时,发现此间有一种名曰“羡余”的钱,不入帐,专供布政使私用,相当于今日的“小金库”,并已沿习成例。管帐小吏告诉他,还剩下一些“羡余”,劝他“循由成例”。
刘大厦听后沉默良久,大声说道:我刘大厦志于做好人,做这样的事,岂不愧对古贤,哪里还算得大丈夫!于是令小吏把“羡余”钱全数入帐,今后不再作此“成例”。
刘大厦是个封建官吏,他的那点志向,仅是为了洁身自好。我们引此典故是认为他对待“成例”的态度还是有几分道理的。
如今的一些腐败现象就是从“循由成例”开始的。有些同志原本是很谨慎的,在许多问题上确能做到“从我做起”,特别是对送上门来的非份之财更加警惕,生怕由自己开了损害党风、违法乱纪的“先例”。然而,到了一个新地方,或者换了一个新岗位,在早有的“成例”面前,却往往“率由旧章”。
例如,超标准住房,检查工作时大吃大喝,这些事确乎并非由他们开始,但又确乎在他们手里被“继承”下来。
“循由成例”者,有的是认识问题,以为既然已是“成例”,当然是行得“通”的。有些人则是装糊涂。他们明知这种“成例”违背党纪政纪,但有利可图,即使有朝一日被揭露,也有“成例”可作开脱。再说,破除“成例”还容易得罪人。
比如,前任或同事都超标准住房,你要破除“成例”该要得罪多少人。
在特殊化方面有“循由成例”的“君子”,就会不断有制造“成例”的“小人”。
有些“管帐小吏”不但在本地方、本部门有“成例”的时候劝领导“循”;而且本地方、本部门没有“成例”时,还会把别地方、别单位的“成例”拿来效法。
总之,作领导的,只要在这类事情上不坚决,就会一步步陷下去。
因此,要维护党风政纪,就要有“此”不为例的精神,不为惯例所左右,不为“成例”所动摇。
凡不合乎党风政纪要求的,就该果断打住,唯党的宗旨——为人民服务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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